流動人員人事代理
(一)政策規定
人事代理方式可由單位集體委托代理,也可由個人委托代理;可多項委托代理,也可單項委托代理;可單位全員委托代理,也可部分人員委托代理。對于離校時已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,其人事代理由畢業生的接收單位統一負責委托管理;對于自主創業和靈活就業的高校畢業生,可以個人委托政府批準的人事代理機構辦理委托管理。摘自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五部門《關于進一步加強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服務工作的通知》(人社部發〔2014〕90號)。
(二)人事代理范圍
1.非公有制企業和社會組織聘用人員的檔案;
2.辭職辭退、取消錄(聘)用或被開除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檔案;
3.與企事業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(聘用)關系人員的檔案;
4.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及中專畢業生的檔案;
5.自費出國留學及其他因私出國(境)人員的檔案;
6.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的中方雇員的檔案;
7.自由職業或靈活就業人員的檔案;
8.其他實行社會管理人員的檔案。
(三)人事代理程序
1.單位人事代理辦理程序
①單位持營業執照副本、批準設立機構的文件及介紹信。
②單位提交存檔人員名單。
③人才中心出具調檔函辦理轉檔及存檔手續,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。
2.個人辦理人事代理程序
①個人持身份證、畢業證、辭職、辭退、解聘、應聘、自費出國留學、黨團、工資和戶籍關系等有關證件提出委托代理申請;
②經審查符合代理條件的,簽訂《個人委托人事代理合同書》;
③根據代理合同書內容雙方辦理交接手續。
3.普通大中專學校畢業生人事代理辦理程序
①畢業生被國有企事業單位及非國有企業聘用;
②聘用單位及學校在“就業協議書”上蓋章;
③畢業生將“就業協議書”送到平涼市人才開發交流服務中心,經市人才中心審查蓋章后由畢業生反饋給所在院校,院校報所在省的大中專畢業生派遣部門辦理派遣手續;
④畢業生持《報到證》到市人才中心報到,人才中心負責其檔案托管、干部身份保留、工齡連續計算、轉正定級、評定職稱、接轉組織關系及預備黨員轉正等代理服務。
4.辭職、辭退人員人事代理辦理程序
①辭職、辭退人員持原單位同意辭職或辭退的文件或證明,到市人才中心開具調檔函。
②辭職、辭退人員的檔案轉入后,辭職、辭退人員到市人才中心辦理單純存檔手續。
(四)待遇標準
人事代理服務免費